《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已经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次修订工作是在2007年颁布的《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基础上,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修订的。《条例》的修订实施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化、法制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法规和基本遵循。
修订后的《条例》共二十九条,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方式、组织管理、公共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条例》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均纳入继续教育对象,继续教育的覆盖面大幅增加;明确了具体学时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较好保证了学习时间的数量;强化了权利保障,将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及有关方面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及继续教育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突出了简政放权,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对继续教育各环节的责任作了明确界定,靠实了工作责任,发挥了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对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和工作人员违反继续教育法规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措施,进一步有效保障了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条例》的修订出台,为新时代甘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下一步,省人社厅将认真组织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指导各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促落实,真正使《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扎实推动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取得更大成绩、实现更大突破。